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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機工程學系  通訊工程研究所

學生出差

 

學生出差申請單

辦理流程

1️⃣ 請將出差申請單放入公文卷宗(可至所辦右手邊上方櫃自行領取),並放置於前台「公文IN」收件處。

2️⃣ 國內出差約1~2個工作天核定,國外出差約3~5個工作天核定,核定後請自行至所辦領取,不另行通知。

3️⃣ 若為急件需親自跑單者,請於公文卷宗外附上紙條,註明聯絡方式(姓名、分機/電話)。

注意事項

1️⃣ 出差申請單如有任何塗改,請於塗改處簽名。

2️⃣ 如申請日期晚於實際出差日期,請於表單空白處敘明原因。

核章順序

✨國內出差

  • 初審:指導教授、所長
  • 核定:所長

✨國外出差

  • 初審:指導教授、所長
  • 國外出差審核:工學院、國際處僑外組(境外生需加會,其他身分免會)、學務處校園組(請申請人勾選身分,尚未服役的役男須加會)。
  • 核定:學務長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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