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5學年度積體電路設計研究所暨電機工程學系己組(IC設計領域聯合招生)碩士班甄試入學相關評分原則及注意事項
【評分原則】
- 書面審查成績:佔60%,請檢附大學歷年成績單(含學業成績總名次證明;同等學力者以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代替)、讀書計畫、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。
- 面試審查成績:佔40%,採跑關方式進行,每位學生每關卡約3-4分鐘,不需準備投影片(含專業知識、口頭報告能力、臨場反應)。以中文及英文雙語方式進行。
【注意事項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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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評分原則】
【注意事項】